7 月 15 日,芬兰共和国总统批准了《车辆和运输服务采购的环境和能源效率要求法》。该法案将赋予市政当局和国家义务,以确保在公共采购过程中一定比例的零排放和低排放车辆。该法案将于 2021 年 8 月 2 日生效。
新法案将车辆分为三类
低排放和零排放采购的最低要求分为三类车辆: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卡车和公共汽车。这些义务分为两个采购期:2021 年 8 月 2 日至 2025 年和 2026 年至 2030 年。
当签约实体购买、租用、租赁、租购或获取某些运输服务时,这些要求将适用。该法规将适用于新的收购。
1、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电动汽车占比提升
- 根据该指令,芬兰必须确保在每个采购期间,38.5% 的客车和货车采购是环保的。
- 在第一次采购期间,排放不超过50 CO2g/km 的车辆,即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或全电动汽车,将被视为环保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
- 在第二次采购期间,CO2g/km 排放量为零的车辆,即纯电动汽车,将被视为环保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
- 属于不同地区的直辖市将有不同的最低份额要求。
2. 卡车——使用生物燃料、电力、天然气或氢气的环保车辆
- 根据该指令,芬兰必须确保在第一个采购期 9% 的卡车采购和在第二个采购期采购的 15% 是环保的。
- 以替代燃料(即生物燃料、电力、天然气或氢气)为动力的卡车被归类为清洁卡车。
- 属于不同地区的直辖市将有不同的最低份额要求。
3. 公交车——更全电动的公交车
- 根据该指令,芬兰必须确保在第一个采购期购买的新巴士中有 41% 和在第二个采购期购买的新巴士中有 59% 是环保的。
- 这些要求仅适用于当地公共交通中的公交车。
- 环保巴士被定义为使用电力、氢气、天然气或生物燃料等替代燃料运行的车辆。
- 在每次采购期间,环保公交车的一半必须是纯电动公交车,即第一期为20.5%,第二期为29.5%。考虑到地区差异,将逐步引入这一目标。
什么车辆可以被排除在外?
该指令不适用于长途运输中使用的公共汽车和长途汽车以及农业和林业中使用的车辆,或两轮或三轮车辆。该规定不适用于紧急车辆、军用车辆和工地车辆等。供轮椅使用者使用的 M1 类车辆也不受这些要求的约束。
接下来是什么?
该法案将于 2021 年 8 月 2 日生效,届时该指令的义务也将生效。该法案将适用于在该法案生效后启动采购程序的收购。
芬兰交通和通信局 Traficom 将监督该法案的遵守情况。监测将基于采购立法要求的事后通知。
资料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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